为维护好供、用热双方的合法利益,规范供热管理,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我集团实际,现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以下用户可申请报停
1、报停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的条件
2、单户可切断与供热系统的联系,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。
3、报停用户供暖设施室外管控阀门能够关闭,可有效关断和管控。
二、报停时间
每年10月10日前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用户当年报停,次年未交费、未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延续报停(串联系统用户及阀门在室内的用户不在延续报停范围内)。
用户报停成功后,次年如需用热,直接交纳取暖费即可。
三、申请报停、复供所需资料
1、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报停、复供:办理人身份证原件。
2、小程序办理报停:绑定房屋,上传身份证,选择“报停申请”。
四、报停、复供办理方式
1、 用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齐河热力集团服务大厅办理报停、复供;
2、“齐河热力”小程序申请报停。
五、恢复供热
1、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报停的用户为正常报停。用户申请恢复供热并交采暖费后,集团将在48小时内给予开栓供暖。
2、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报停又不交采暖费的用户,集团将视为被动报停,集团将在11月11日零时后给予关停。被动报停用户如申请复供需交纳供暖期全额采暖费,集团将在用户交纳热费后48小时内给予开栓供暖。
六、办理供热报停业务的注意事项
1、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前,用户如有欠费应予结清。
2、办理报停、复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